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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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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的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十八)承担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处理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管理、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党委任命的有关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民族宗教、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行业对口帮扶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调、监督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负责本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本系统内有关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与其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机构编制、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规划工作;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基本药物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统一管理和利用国外卫生贷款和国内外其它援助款项;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体制改革科(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拟定相关规划和预案,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组织对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组建与完善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和应急专业队伍;制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计划;负责卫生应急值班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卫生专业人员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和卫生统计工作。

(五)公共卫生科(挂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市疾病预防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及业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六)科教与医政科

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全市紧急医疗救援和采供血体系建设。组织医师执业考试,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科研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科研基地建设;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及援外工作;配合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纠纷处理、维护公众权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权益。

(七)中医药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的发展规划、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中医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医学教育和师承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其它医疗机构和乡村卫生机构的中医业务工作;做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中医药信息工作;合作医疗的协调工作。

(八)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负责协调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基层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拟定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考核评估,指导和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负责指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拟订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和活动;承担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及重要新闻的发布、报道,协助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并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制度,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卫生与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指导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和验证工作,协助推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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